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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去往日本务工需要以下条件:

1、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

3、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使、领馆发给,在右上角贴申请人照片1张)

4、入国理由书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5、本人简历1份(中学以后),本人自备纸书写

6、誓约书1份,由日本使、领馆提供,申请人签名

7、“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1份

8、就学生状况调查票日本驻华使、领馆提供,非就学者不用9.赴日研修人员,需提供研修计划书、同日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扩展材料:

护照的办法范围: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即为无效护照,丧失法律证明效力。中国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从2007年开始一般都是10年了。